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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起《商标注册证》直接寄发 2018-01-22 15:41:11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记者 杨忠 特约记者 沈菊)日前,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商标注册证新的发放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开始实施。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本着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的原则,从商标申请人实际需求出发,商标局对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进行了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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