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福建立法明确“数据知识产权”,你的数据今后可登记、质押、交易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率先构建数据要素法治化流通新路径
2025年7月30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福建省首部综合性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条例》率先全国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数据知识产权”概念,为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赋予法律身份。
这意味着,未来在福建,经过特定规则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将可依法申请登记、进行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甚至参与流通交易,真正实现“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的跃升。
数据也能“确权”?
福建迈出关键一步
长期以来,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其权属模糊、保护缺位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条例》第17条突破性规定:由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数据集合提供全链条服务,包括登记存证、价值评估、权益保护等。
“这相当于给数据发‘身份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投入大量成本清洗、标注、建模形成的数据产品,现在有了法律保障,敢投入、敢交易、敢融资。”
此举不仅回应了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的迫切需求,也为“数字福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了制度样板。
不止于数据:
全链条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除数据知识产权外,《条例》还在多个维度实现制度创新:
——全国首次法定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赋予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开展快速预审的权限,维权周期大幅缩短;
——首创省级部门可委托设区市查处专利代理违法,执法更贴近市场一线;
——鼓励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协同攻关“卡脖子”技术;
——探索闽台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支持台胞报考专利代理师、担任技术调查官,共建两岸创新共同体。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漳州已试点“益企证”区块链存证平台,企业一键取证,证据获司法、行政、仲裁三方认可,平均办案时间缩短60%以上。此类数字化治理经验也被《条例》吸纳推广。
为全国探路,
打造海丝知识产权高地
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正借《条例》东风,加速建设海丝知识产权高地。《条例》明确支持引进国际高端服务机构,强化涉外风险预警,并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
同时,福建丰富的非遗文化资源——如闽南文化、客家山歌、福州脱胎漆器等——也将通过著作权登记、地理标志申请等方式获得现代法律保护,实现“老传统”与“新产权”的融合新生。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不仅是福建迈出知识产权强省的关键一步,更以‘敢为天下先’的先行先试改革精神,为国家层面的数据产权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福建样本。”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数据成为新时代基础资源的今天,谁率先建立清晰、可信、可交易的产权规则,谁就掌握了未来竞争的主动权。
福建,正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赛道上领跑。(海峡消费报记者 王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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