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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消费报9月3日版面

2026-09-03 09:21:00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拆封不能退?

中消协厘清七天无理由退货法律边界

消费报讯(记者 赵勤恩)“我就拆开看了一下,怎么就不能退了?”近日,石狮一消费者通过京东秒送平台购置手机,拆开外包装、撕掉密封条并开机查验外观屏幕后,因对型号不满意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到商家以“外包装撕毁,影响二次销售”拒绝。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最终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

网购过程中,不少消费者遭遇商家以“已拆封不能退”“超期不予退换”“属特殊商品”等理由拒绝退货。针对此类消费纠纷,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厘清七天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则,提醒消费者甄别商家话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拆封不等于商品不完好。该起纠纷中消费者没有插入SIM卡、未联网激活手机,没有留下不可逆的使用痕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消费者为查验商品拆开包装、开展合理调试,不属于破坏商品完好。商品完好的判定核心,是商品原有品质、功能未受损,商品本体、配件、商标标识齐全。

退货事由不同,适用法规亦有区别。远程购物场景下,因个人喜好、买错型号等自身原因,收货7日内可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无需给出理由。如果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则适用“三包”规定。以手机为例,售出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换货;15日内可申请换货;三包期内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可要求换货;商家无对应型号可供调换,应当予以免费退货,须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不得无故拖延。

七天无理由退货也存在法定排除情形。中消协明确,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已拆封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拆封后危及人身健康、激活试用后价值大幅贬损、购买时已明示临期或瑕疵的商品,经消费者购买时明确确认,同样可以不适用该规则。

商家要想对手机这类激活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免除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并非简单标注提示即可。莆田就有一起公开案例,消费者签收手机并激活后提出退货,因商家未在销售关键环节设置醒目确认程序,仅在交易完成页面作出提示,法院判决支持消费者退货诉求。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收货后若尚未确定是否保留商品,不要急于联网激活,避免产生电子使用痕迹。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法定退货义务,不能拿“已经拆封”当借口,变相剥夺消费者的合法退货权利。

闽企跨区域迁移告别“多头跑”

省内迁入变更实现“一步到位”

消费报讯(记者 赵勤恩)企业跨区域经营,最怕什么?跑多地、交多份材料、等纸质档案来回转送。如今,这些迁移“老大难”问题在福建有了全新解法。记者近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进一步升级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服务,让企业迁移真正实现“少跑腿、好办事”。

此次升级的最大亮点,是省内迁移流程的“大瘦身”。过去,企业办理省内迁移需要经历准迁、迁出、等待纸质档案送达、迁入变更四个步骤,跑办两地。现在,企业只需向迁入地一次申请,即可实现准迁、迁入及变更登记“一地一次办”。同时,准迁申请、迁出调档申请等材料被全面取消,企业仅需提交迁移申请书及变更登记相关材料,负担大大减轻。

更值得一提的是,企业从此告别了漫长的“纸质档案等待期”。通过系统功能升级,迁入地登记机关可在线实时查询拟迁入企业的电子登记档案。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迁入登记,无需再苦等纸质档案寄达,迁移效率显著提升。

针对跨省迁移,新规重点强化了安全与可信度。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申请跨省迁移准迁业务时,企业需先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完成线上身份核验,确认迁移意愿。这一举措确保了企业身份真实、意愿自愿,让跨省“搬家”更安心。

“9.9元100%椰子水”靠谱吗?

省市场监管局支招辨真伪

消费报讯(记者 赵勤恩)凭借“天然、健康、电解质丰富”的标签,椰子水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心头好。然而,面对商超货架上琳琅满目的“100%椰子水”,许多人心生疑惑:一个新鲜椰青售价十几元,有的1升装椰子水却只卖9.9元,这究竟是物美价廉还是暗藏猫腻?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揭开“100%椰子水”的真相,并教消费者如何避坑。

有关人士指出,参照果蔬汁类相关标准及《椰子水》团体标准,无额外添加白砂糖、果葡糖浆、香精等配料的产品,才可标注“100%椰子水”,合规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NFC非浓缩还原椰子水,配料表仅有“椰子水”,属于原榨原液,最大程度保留天然口感与营养。另一类是复原椰子水,配料为“水、浓缩椰子水”,严格按照浓缩加工流失的等量水分复原,无额外添加剂,标注“复原”字样即可合规标注100%。但凡添加糖类、香精等物质,只能归类为椰子水风味饮料,严禁标称纯椰子水。

质检部门指出,低价标称“100%椰子水”的违规风险相对较高。从成本来看,1升纯椰子水需消耗多颗椰青,原料、冷链、工艺成本不低。部分无良商家通过掺外源水、添加廉价糖浆、勾兑香精造假,常规检测对这类隐蔽掺假辨识有限,而专业机构可通过碳、氧同位素分析,分别判定糖分、水分来源,精准识别造假行为。

针对消费者的选购困惑,监管部门给出三大选购指南。首先细看配料表,纯正NFC椰子水仅含椰子水,合规复原款只有水和浓缩椰子水,含添加剂的均非纯椰子水。其次警惕文字陷阱,区分“100%椰子水”和“椰子水含量100%”,后者多为混合饮料,并非纯正单品。最后理性看待低价,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无权威检测报告的产品需谨慎购买。

仙游一虚假鉴定证书案

入选全国“打假清源”典型案例

消费报讯(记者 赵勤恩)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典型案例。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吴某某伪造公司印章制作虚假鉴定证书案入选,成为跨部门协同、全链条打击制假售假黑灰产业链的标杆案件。

近年来,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红木制品等传统工艺品市场持续升温,但“假证书、假机构、假产品、假网站”等乱象随之滋生。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在全国启动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据发布会通报,行动期间全国共计立案769件,涉案总金额6558万元,21起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公安部门侦办相关刑事案件91起,对47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捣毁非法加工窝点106个。

福建仙游吴某某案是其中的典型样本。2025年8月,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榜头镇政府、榜头镇派出所,对位于榜头镇赤荷社区的吴某某工作室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打印机9台、虚假鉴定证书2000张、高光相纸16500张、过塑机3台、钢印机2台等作案工具。经查,吴某某租赁店面作为工作室,伪造金银珠宝及红木检验检测中心的印章及钢印,冒充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制作虚假鉴定证书贩卖牟利,至案发共计非法获利10万元。仙游县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侦查,对吴某某刑事拘留。

2026年3月,仙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吴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伪造公司印章,非法获利10万元,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及全部作案工具。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探索出一条跨部门协同、全链条闭环、常态化管控的新路径。下一步,福建将持续巩固行动成果,对重点区域和网络平台开展整治“回头看”,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经营主体责任,加快完善产品质量、网络交易、检测认证等制度规范,健全数字化溯源和直播动态监测长效机制,推动多元共治格局走深走实,让传统工艺在诚信的土壤中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