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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表彰大会暨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要以实干实绩做好五篇文章 消费报讯(记者 杨忠)7月2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表彰大会暨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水木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突出做好‘五篇文章’,在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中奋勇争先”为题,讲授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黄水木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奋力创造新的历史辉煌的伟大号召,为新时代新征程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起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干实绩做好“守牢安全、赋能发展、维护秩序、规范监管、强化保障”五篇文章,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黄水木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聚焦强党性,持续深化理论学习、锤炼过硬政治素养。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当前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热潮,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聚焦抓落实,从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履职效能。切实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履职全过程,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好“四下基层”制度,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要聚焦求实效,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精准赋能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五篇文章”,认真谋划推进下半年工作,推动学习教育与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省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深度融合,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效、发展成效,为市场监管事业再创佳绩汇聚强大力量。 会上为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8名老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为荣获省市场监管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的代表颁发奖牌证书。与会同志集体观看了专题警示教育片。省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总工程师、食品安全总监,局机关副处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干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代表约130人参加。 强化计量管控 守护“明亮视界” 消费报讯(记者 赵勤恩)记者近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将落实国家最新工作部署,开展眼镜制配计量专项监管行动,强化法治化监管模式,实现眼镜生产、配制、销售、维修全链条闭环管控,守护消费者“明亮视界”。 验光设备微小计量误差,都会造成配镜数据偏差,进而损伤视力,对眼部发育未成熟的青少年和视力衰退的老年人危害尤为显著。本次专项监管聚焦五大关键环节,筑牢监管防线:严查经营主体管理制度落实、验光配镜人员持证上岗及常态化培训情况;紧盯验光仪、焦度计等强制检定设备,严厉查处设备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仍违规使用等违法行为;规范镜片、角膜接触镜产品检测流程,整治计量数据失真、台账记录缺失等问题;规范配镜全流程操作标准,搭建高效消费维权通道,快速化解计量相关消费纠纷。 执法过程坚持依法精准监管,兼顾营商环境优化。监管部门结合投诉举报、舆情热点、风险隐患等线索制定检查清单,统一执法标准;科学管控检查频次,避免干扰商户正常经营;依托数字化监管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坚决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为基层减负、为商户纾困。 此外,监管部门同步发布双向合规提示,明晰供需双方法治权责。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配镜门店,查验设备检定合格标识,留存消费凭证,遇违规问题拨打12315维权。同时压实经营主体法定责任,要求商家规范设备检定、人员管理、进货验收等流程,严守计量相关法律法规。 曝光两起招投标违法典型案例 消费报讯(记者 赵勤恩)6月2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典型案例,曝光两起违规收费、出借营业执照投标的违法行为,对市场主体形成强力警示震慑。 此次通报的首例案件聚焦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监管。经查,福州一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承接4个乡村振兴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全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发售。该公司在无任何印刷、邮寄成本的情况下,违规向投标人收取每份200元至300元不等的电子资料费用,累计违规所得13.58万元。 违法行为查实后,涉事企业主动整改,发布退款公告并退还13.41万元违规款项,但仍有0.17万元款项未完成退还。依据《价格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我省行政处罚裁量相关规则,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剩余违规款项,并处罚款2.716万元。 另一起典型案例为资质违规使用乱象。泉州丰泽区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违规将营业执照无偿出借他人,被第三方用于组建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该行为严重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1万元的行政处罚。 招投标领域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此次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以案明规,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敬畏法律、合规经营。下一步,市场监管系统将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常态化排查整治行业乱象,持续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以法治监管护航全省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破解企业退出难题 我省推行经营主体“代为注销”制度 消费报讯(记者 赵勤恩) 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经营主体“代为注销”制度指导意见(试行)》,全面落地经营主体法治化退出新政,着力化解因投资人缺位导致的企业注销难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长期以来,我省大量企业因股东身故、主体失联、上级单位撤销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清算注销,形成大量悬置“僵尸主体”,占用市场资源、遗留法律风险。此次新规严格依据《民法典》《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补齐特殊情形市场退出法治短板,构建全链条规范、闭环可追溯的法治化退出路径。 新政明确三类法定适用情形:一是自然人投资者死亡,由合法继承人代为办理;二是非自然人出资人注销、被撤销,由继受主体或上级主管单位依法代办;三是分支机构隶属主体灭失,参照统一规则有序退出。同时,新规严格限定适用普通注销程序,不纳入简易注销,严守清算合规、债权清偿、权责厘清法治底线,防范逃废债务、法律纠纷风险。 制度落地成效已初步显现。厦门市某美容公司股东因病身故,企业陷入退出困境。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启动“代位注销”机制,全程指导合法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引导其履行代为清算、注销申报等职责,顺利完成注销登记。福州、厦门等地已办结多起历史遗留注销疑难案件,让低效、无效市场主体依法平稳退出。 新规进一步细化申报主体资格、办理流程、材料核验、公示公告、部门协同全流程标准,打通税务、市场监管、司法联动行刑衔接通道,依托政务一网通办实现全程便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