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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2021-02-03 10:46:20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近日,省消委会发布的2020年度我省消委会系统消费投诉数据分析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2020年,我省食品类投诉共4513件,占总投诉量的15.90%、占商品类投诉的26.06%,与2019年同期相比,投诉量上升了113.18%,增幅明显,居商品投诉第二位。

春节在即,省消委会提醒经营者、消费者,监管部门,疫情之下,食品消费更需谨慎。

2020年8月20日,武夷山市消费者张女士通过微信向微商李女士购买了两包鸭舌,合计190元。一家三口食用后,出现呕吐、发烧、拉肚子、全身无力等症状,张女士与家人到医院就诊,事后向商家主张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武夷山市消委会求助。

武夷山市消委会与崇安市场监管所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商家表示,其他人也购买了同批次鸭舌,并没有出现不良反应,造成张女士与其家人的身体不适并非是食用鸭舌所致。而张女士认为,产品有经过二次真空包装,致使食品被污染。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消委会工作人员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指出,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张女士与其家人因为食用了李女士销售的鸭舌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所以李女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承担张女士与其家人的部分医疗费,共计1500元。

2021年春节将至,又到了和亲朋好友欢聚吃喝的时候,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疫情之下,食品消费更需谨慎。

如果外出就餐,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尽量避开高峰,避免扎堆排队。自觉使用公勺公筷,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购买食品时,要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须谨慎,尤其是网购进口冷链食品,应密切关注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信息。消费者烹饪冷冻冰鲜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不生吃和半生吃;冷冻冰鲜食品应放置冰箱冷冻室保存,且不宜长时间存放,生熟食要分开存放。

(记者 王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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