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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合格起重机 企业被罚13万 2018-03-08 13:39:44  来源:

近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使用检验不合格起重机案件,对违法企业处以13万元罚款。

2017年11月22日,福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使用的5台通用桥式起重机和2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于被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判定为定期检验不合格,并被要求于2017年12月2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省特检院。

今年1月11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并未完成整改,其中一台40吨通用桥式起重机还在从事吊装生产作业。此前,该起重机因吊钩的防脱钩装置不符合规定被省特检院判定为检验不合格。

由于这种行为涉嫌构成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闽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通用桥式起重机、罚款13万元的处罚决定。(黄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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