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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 打造“福建样本” 2017-10-30 17:42:11  来源:
——省工商局探索加强自贸试验区服务与监管
   自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宽进与严管统筹推进,推出的多项举措成为全国首创,为福建自贸试验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创新作为。
实施“宽进”,
创新市场准入制度
    2015年4月起,省工商局率先全国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窗发照”的登记模式,为全国推广“一照一码”提供了蓝本,得到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该举措被评为福建自贸试验区2015-2016年度“十大创新举措”之一。
    2015年,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开始试点,在全国率先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制度,试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向公众开放商事主体名称库。
     2016年8月9日起,省工商局总结自贸区试点经验和做法,在全省全面实施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实行商事主体名称核准“自助查重、自主申报”、简化集团母公司名称登记、放宽名称行业用语表述等便利措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为打造与国际接轨的体制机制,省工商局在平潭片区试行联络地址登记,指导制定并由平潭片区颁布了《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首次在全国实施联络地址登记制。
    2017年3月27日出台的《关于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正式开始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分别探索试行商务秘书服务公司、住所经营场所分离、企业联络地址登记等制度,有效释放场所资源。
注重“严管”,
构建新型监管模式
     随着各项投资便利政策和改革创新制度的逐步落实推进,针对“宽进”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省工商局积极履行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专题组牵头职责,加大力度,以“一网归集、信用约束、守住底线、联动监管”为宗旨,努力构建新型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福建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肯定。
    截至今年8月底,自贸试验区内涉企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已归集公示2.33万条信息,实现信息的一网归集和记于企业名下。依托该系统,省工商局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实施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推行了“双随机”抽查,完善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健全了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工商、人行、法院、国税、地税、国土等部门联合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措施。截至8月底,三个片区按照依法诚信的标准,共确定守信企业33727户、失信企业4109户、严重失信企业1626户。其中,5591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全部通过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至相关部门,联合惩戒初显成效。
    针对自贸试验区放宽行业准入、扩大对外开放或机制体制创新后,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市场监管专题组30个各成员单位共同梳理了55个监管风险点,并制定88条防控措施,建立全国自贸试验区之中的首份风险防控清单,此举措同样被评为福建自贸试验区2015-2016年度“十大创新举措”之一。
    近年来,福建自贸试验区不断完善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平潭片区利用市场监管局集工商、质监、食药、物价、卫生监督、知识产权“六合一”优势,实施“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模式,突出统一行动、集中检查,极大提升了监管执法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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