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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公布一批化妆品违法典型案例 2021-06-16 15:46:06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连日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同时在活动期间公布了一批化妆品违法典型案例。

“三无”产品登堂入室

人们去美容院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更健康、更美,但不少人使用店方提供的化妆品时,却没留意这些化妆品是否为厂家、批号、日期齐全的正规产品。

延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四鹤广场一家美容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收银台背后的展示柜上摆放着6瓶九派活性多肽洗发乳和5瓶可莉秀京道丝雾定性发胶,瓶身均未标注生产企业、产地等信息,而且店主也未办理经营变更登记手续,擅自经营化妆品。

针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无法提供所售化妆品检验报告,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擅自经营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延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以上产品及违法所得并罚款。

过期化妆品竟然仍在使用

因销售使用“三无”海藻面膜、超过使用期限的胶原补水乳,浦城一家美容养生会所在该县开展的美容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中被逮了个正着。

执法人员在这家美容养生会所当场查获“三无”海藻面膜2袋、葡萄籽油1瓶;超过使用期限的胶原补水乳1瓶,以及蜂医生、蜂博士、完美气质、芊芊玉指套盒各1盒。

经查,“三无”海藻面膜是会所经营者向淘宝上一家名为广州和奇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网店采购的。其他如“三无”葡萄籽油、超过使用期限的胶原补水乳蜂医生、蜂博士、完美气质均从福州购进,超过使用期限的芊芊玉指套盒则是购买上述产品时的赠品。店方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台账、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及产品的检验报告等材料。经调查,除面膜外的其他产品未对外销售使用,仅用来员工培训及员工试用。

浦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三无”和超过使用期限产品,没收这些产品,并处以1000元罚款。

化妆品宣传暗示有医疗作用

“治疗范围:祛斑、真皮斑、老年斑,铅汞中毒斑、扁平疣、汗管瘤及咖啡胎记……”这是顺昌县双溪街道一家美容店在展架上出现的宣传用语。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这家美容店就来踩“红线”了,夸大化妆品功效宣传,却拿不出真凭实据。

经查,这些具有“强大”功效的秀颜美肤精华液、深度补水营养露等化妆品是当事人从福州异伊美有限公司购进的。截至案发时,美容店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收入共计35000元。根据公司规定,美容店经营人可以拿到45%的提成,扣除店面房租和美容师的工资后,获利5450元。

顺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450元,并处罚款16350元。(周新 游小霞 邱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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