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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需谨慎 莫让带货成“带祸” 2021-04-22 13:55:01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如今,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网络销售方式,备受大家关注,直播带货可以帮助消费者提供消费体验,但与此同时,直播带货引发的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日前,厦门海沧的刘女士和龚女士接连遭遇直播带货消费纠纷,所幸最终在市场监管所的调解下,成功维权。

“我在直播间购买了6件衣服,一共1265元,商家却只给我发了4件,还有2件却迟迟未收到,找商家询问一直得不到回复”日前,刘女士向12315反映,她在某平台上看到商家在直播卖货,一口气下单了6件衣服,拆开快递发现竟只有4件,令刘女士气愤的是,她多次在平台上联系商家,商家却不予回复。

无独有偶,消费者龚女士也“栽在”直播购物里。当时她在直播平台上看到直播间里主播正在限时抢购空气炸锅,直播间里抢购人数不少,就立马下单了,但是拍下的链接却不是空气炸锅而是家用托盘,主播在直播间里承诺,买托盘送空气炸锅。而龚女士收到的却只有一个托盘,回头想联系商家时却发现商品链接已下架,通过私信评论等方式皆联系不到商家。不得己,消费者只能求助12315热线。

经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解,刘女士收到了未发货的2件衣服,而龚女士也收到了自己的空气炸锅。

近几年来,“直播带货”营销模式发展迅猛,伴随而来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交易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商家应具有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资质、许可,并亮证亮照经营;直播中不得出现医疗器械及保健品类广告;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功能;直播带货产生的问题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要注意:一是要理性消费,切勿盲目冲动;二是要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和经营主体,查看直播平台及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三是不要轻信商家作出的各种“全网最低价”、“清仓价”等宣传;四是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点击来路不明的“带货”链接,谨防诈骗;五是要留存相关凭证,遇到权益受损及时维权。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陈恬 陈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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