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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对一家电梯使用单位发出监察指令 2021-04-15 15:16:24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日前,一家电梯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在签订维保合同时,未按实际维保时间签订,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厦门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电梯使用单位开具监察指令书,予以警告。

2021年1月1日起,厦门市正式启动“特种设备综合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维保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要求辖区所有电梯维保单位使用此平台,对维保记录实行无纸化。今年2月,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在接受电梯维保单位咨询过程中发现,一家电梯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在签订维保合同时,未按实际维保时间签订,存在电梯使用单位强制要求维保起始时间提前的情况。导致在特种设备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时,出现所维保电梯在合同期限内没有维保记录的现象。该行为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关于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相关规定。

在约谈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查明情况后,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单位开具了监察指令书,予以警告。(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李雨蓁 姚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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