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版
首页 > 维权 > 投诉 >
霞浦市场监管局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6万元 2021-02-03 10:48:22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1月22日一大早,霞浦县松城街道的邓章法就来到县市场监管局,送上一面写着“秉公执法,无私维权”的锦旗,感谢该局12315台干部为他讨回了公道。

去年8月8日,邓章法经人介绍向福安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购得“某狮”牌水泥145吨,每吨价425元,共计货款61625元,准备第二天用于铺设面积达3926平方米的厂房地面。没想到,浇灌20多天后水泥仍不凝固,严重影响了工厂的生产。

邓章法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在与厂家、经销商协商后将水泥取样封存送检。经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得出水泥部分标准不合格的结论。本想有了鉴定依据,维权就会顺利,然而,邓章法多次向经销商索赔却未果,对方并不认可检测结果,百般推脱责任,还说水泥不凝固是施工时原料配比失调引起的。

2020年12月18日,无奈之下,邓章法向霞浦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维权。接诉后12315台工作人员当天就到现场开展调查,发现厂房地面确有起粉起沙的现象,核实情况后随即通知厂方代表、经销商前来霞浦协调解决。

经过20多天调解,克服了异地维权的困难,霞浦县12315人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1月14日,厂家和经销商终于同意一次性补偿给消费者26万元,拿到补偿款的邓章法感激不已。

(程伟兵 刘孝德)

相关阅读: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