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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进口特种设备需经监检 违者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020-10-29 15:11:44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近年来,厦门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企业的进口特种设备经由经销商转手购进,当通过海关进入国内后,因为不熟知国内监检规范而未申请特种设备检验,导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进口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频发。近日,厦门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特检院技术专家,约谈了某进口特种设备经销商。

约谈中,该局向该经销商宣传了关于进口特种设备监检的相关规范,通过经销商了解并掌握了辖区进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单,进一步督促进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监检手续。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对进口特种设备的监检,可以采用制造过程监检的方式进行;未能在境外完成制造过程监检的,应在特种设备入境到达口岸或者使用地后,由经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机构对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监检。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提醒进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查查自己所用的进口特种设备是否已经监检合格,一旦发生使用超期未检的违法行为,可能被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要求进口特种设备经销商在销售时应尽到责任和义务,提醒使用单位做好后续一系列监检程序。(李雨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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