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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福建这么做 2020-08-21 14:52:24  来源:海峡消费报

食品安全和百姓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日,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福州召开。记者分别采访了食安协调处、餐饮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来看看为了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各处室今年上半年都做了什么相关工作。

■记者 王莉兰

餐饮处:全省已创建“明厨亮灶”15.9万家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餐饮处以量化分级管理、风险分级管理、信用等级管理为抓手,按照总局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切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好各个风险防控关口。

扎实有序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春运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筑牢筑实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线。重点就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开展全省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安风险隐患排查以及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突出集中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单位,复岗复工复课后学校和养老机构以及工地等各类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加大力度清查库存积压不合格食品、防控大规模聚餐、水产品和肉类等重点重要环节,深入排查食安隐患。

今年3月和6月中旬,餐饮处组织监管人员深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和平潭等12个县(市、区),对20余家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安隐患排查行动,共发现食安隐患及问题47个,已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省“两会”等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强化省市县三级协调配合与联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安风险隐患排查与评估21家次,先后组织协调并督促落实了9场次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较好完成保障任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明厨亮灶”提质扩面、提挡升级,努力打造“明厨亮灶”升级版,努力开创餐饮智慧监管新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15.9万家,占全省餐饮经营主体总数的60.4%;创建“明厨亮灶”学校食堂10900家,占全省学校食堂总数的99.2%,其中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5678家,占全省学校食堂总数的51.7%。福州、厦门基本实现学校“明厨亮灶”全覆盖。已创建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400家,其中学校食堂273家,占比68.25%。

食品抽检处: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37811批次

监测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食安抽检每千人5批次(中央要求每千人4批次)的要求,确定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应完成14.82万批次(每千人3.75批次)的抽检任务,其中,应抽检食用农产品3.95万批次(每千人至少1批次);确定省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为4.3万批次。

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37811批次,不合格率1.54%,比去年下降0.26个百分点,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稳中向好;省局本级已完成监督抽检抽样任务9016批次,已完成检验任务5996批次,其中合格食品5912批次,不合格食品74批次,合格率为98.6%。

全力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按照总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对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开展专项抽检,完成抽检1246批次;开展蔬菜、水果、畜禽肉等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快速检测53530批次,合格率99.9%。

食安协调处: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考评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经国务院食安委员会考核,福建省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

今年以来,食安协调处组织开展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和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起草了《2020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经省委和省政府同意后,已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根据国务院食安委《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起草了《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经省委和省政府同意后,已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

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安办要求,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改意见收集反馈工作。组织开展了9个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2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100家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县(市)申报、设区市审核推荐、省级试点名单确定等工作。开展2019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调研,督促指导示范街项目整改提升。部署开展2019年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验收工作,已验收2个县(市)。

特殊食品处:帮扶、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抓好备案工作。从5月份开展备案工作以来,特殊食品处共备案审核保健食品11件,通过4件;帮扶、指导企业复工复产。主动对接企业,送政策到厂。主动了解婴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在职责范围内尽量帮助企业协调和解决。积极与总局沟通,推动注册报批流程。上半年,共抽查了福州、厦门6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并指导其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对舆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特别是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的舆情信息监测工作,以“贝氨敏”固体饮料事件清查为契机,及时开展科普宣传,防止舆情发酵,造成不良影响。服务指导基层。指导各地认真收集总结本辖区办理的特殊食品典型案例和监管经验,推动各地重视业务基础建设,提升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能力。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升疫情期间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水平,特殊食品处全力抓好生产管理再规范。举办了“2020年特殊食品生产管理提高班”,面向全省特殊食品监管人员、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历时两周的公益培训,参加人数达400人。

积极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直击市场乱象,从行业治乱角度将疫情防控与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结合起来。

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统计水平。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统计调查制度》,加强与总局和相关处室的联系,根据特殊食品处“三定方案”,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信息系统中有关特殊食品监管信息化功能模块。参与“一证通”试点和“一品一码”平台二期建设。

积极配合食品流通处的工作,一是参与制定“一证通”试点工作方案和“一品一码”考核细则。二是参加省局组织检查组,对全省13个“一证通”试点区域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特殊食品处与应急处一道筹划编排了4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科普3分钟”等抖音科普节目,通过创新科普宣传模式,带动普法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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