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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赔付50万元!寿宁为公共餐饮消费者食品安全买单 2020-06-06 08:18:45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5月29日上午,寿宁县市场监管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宁支公司举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签约仪式,为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添上一道新防线。

自5月30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生效后,所有在寿宁县辖区内因参与乡镇及农村集体聚餐或公益活动聚餐活动、在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酒店(餐饮场所)内就餐(不包含家庭居家就餐)的寿宁县居民及外籍流动人员,因食用食物和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损的,经市场管理部门认定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宁支公司按约定给予赔偿,每人最高保险金额50万元。

近年来,寿宁县市场监管局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把食品安全保障、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尺。此次引入保险保障机制,引导了消费者利用责任保险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防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陈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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