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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风险提示——谨防借养老之名行集资之实 2019-12-09 09:47:42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1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和中国银保监管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总局提醒,此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卡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不合理低价旅游、电话推销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这些“保健品”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四、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企图借此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宗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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