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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提升质量 打造质量强省 2018-06-28 15:55:55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省引发广泛关注。

据了解,《实施意见》在起草时就充分凸显“福建特色”。一是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突出对福建优势产品、产业及好经验好做法的进一步提升。如打造“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政务服务品牌、“清新福建”旅游品牌,发展福建特色产业等,力争在全国形成更高的知名度。三是突出对质量提升瓶颈、短板的探索攻关。四是突出对经济发展的质量支撑。

《实施意见》还有一大特点就是突出了一系列政策干货。如对新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福建省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评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被市场监管总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福建名牌产品、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福建老字号、“三品一标”、福建名牌农产品的,以及列入福建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福建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等的,鼓励市(县、区)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大力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对获得省级以上区域品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质量提升示范区、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三品一标”建设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等政策优惠。

加大对山区“三品一标”产品、富硒富锌产品等具有区域特色农产品创品牌的扶持力度。在品牌评选、标准化示范区等创建和认定时,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政策倾斜。大力支持山区发展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林竹、花卉、中药材等具有资源优势的特色产品。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注册等工作。省财政对新获得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加快品牌国际化。加大品牌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也提出了许多具体可行的目标和务实的工作举措,并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也明确提出了组织机制保障要求,比如提出“福建省委、省政府加强对全省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省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将质量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评范围”等。同时还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进行严格分工,对每一项具体措施都明确责任单位。

福建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正在牵头组织制定福建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将协同各方、全力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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