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版
首页 > 市场监督 >
厦门开展燃气器具专项联合执法 2018-06-01 11:45:14  来源:海峡消费报

5月21日起,厦门市市场监监管局联合市政园林部门和质监部门开展燃气器具专项联合执法。

在江头北路104号“盈上橡贸易商行”,一楼店面内就陈列着数十台家用单头、双头灶具。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后发现,这些灶具居然大都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形状不尽相同,但主流设计形状像一个铅笔头或一根针。”执法人员将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比喻成一根“救命针”。据介绍,我国家用燃气灶具相关标准明确规定,自2009年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一旦意外熄火(风吹灭、汤汁浇灭、点火不成功等),该装置就会自动切断灶具的出气通路,即便灶具旋钮是打开状态也不会继续有燃气泄漏。

国家标准还对熄火保护装置起效时间作了规定,从火焰熄灭到熄火保护装置关闭阀门,使燃气停止泄漏,时间应控制在60秒内。“如果是正规灶具,人为将火吹灭后,会在60秒内听到灶具发出‘嗒’声,表明熄火保护装置已启动,将燃气外泄的通路关闭。”燃气公司的专家表示,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上述实验验证。

执法人员还在江头北路82号“华鹭家用电器批发部”查获了数台没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通过两天检查,共查扣无生产许可证的燃气减压阀241个,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158台。

此外,检查还发现一些浑水摸鱼的灶具,表面上设有熄火保护装置,但只是个“空壳子”,下端未连接导线,如意外熄火而未及时关闭阀门,根本无法起到保护作用,燃气将持续泄漏,让消费者随时置身于危险中。

根据规定,两家商铺货架上和仓库内所有涉嫌不合格的灶具都将被封存,等待送检后作进一步处理。如果检验确定不合格的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产品将被没收,并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专项联合执法将持续近两个月,重点整治批发市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销售的燃气器具,执法人员目前已现场抽检了24批次燃气器具产品,抽检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刘启国 黄朴醇)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