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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添加甜蜜素 盈利9元罚5万 2018-06-01 11:32:37  来源:

近日,永定某一早餐店主阙老板因在自己售卖的红糖馒头中添加甜蜜素,被永定区市场监管局开出一张5万元罚单后追悔莫及。

原来,2018年3月29日,经营早点餐饮店的阙某被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抽检了“红糖馒头”。不久前出炉的《检验报告》显示:抽检批次“红糖馒头”经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经批准后给予立案查处。

经查,至现场检查当日,当事人已将被抽检批次的“红糖馒头”全部销完,经营额30元,违法所得9元。虽然当事人能够提供用于制作抽检批次“红糖馒头”所使用甜蜜素的进货单据和供货方许可证明文件,但无法提供甜蜜素的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在生产经营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且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经营食品的经营额为30元,违法所得仅为9元,符合法律法规有关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

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同时没收违法所得9元,并罚款50000元。

(谢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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