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生意惹纠纷 书面协议不能省
2018-04-04 16:44:22 来源:
“以为找熟人做装修靠谱,没想到还是一堆麻烦事!”近日,叶先生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去年10月,叶先生跟着同学到善艺家具店选购家具,由于三个人是校友,叶先生对商家很信任,在店中定制了价格52000元的家具,预付定金47000元,商家承诺11月底交货。然而交货日期一拖再拖,直到上周家具才全部到货。等家具安装后,叶先生傻了眼:酒柜深度少了十厘米,衣柜上本来要安装中间层板的灯带,商家却在顶部安装了一个筒灯。而商家却称叶先生并没有说明所要的定制家具细节,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上仅对柜子的颜色、型号、板材做了约定,衣柜、酒柜设计图均未进行书面确认,不予处理。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由原来相互信任变为相互攻击,作为中间人的同学也无法协调解决。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接诉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证实商家确实存在拖延交货的情况。经调解,商家认识到未按期交货以及经营过程中的疏忽,退还叶先生货款1万元,叶先生另找商家对柜体进行修改。
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实际交易中消费者和商家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虽然口头协议也是协议的一种,但在没有通过仲裁部门认定的情况下,难以作为有效的证据证明交易存在的问题。消费者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详细约定相关事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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