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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拆迁不退预付款 2018-03-16 11:37:18  来源:

3月6日,福州林先生来到鼓楼区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中心,称自己今年1月在福大北门旁的恒达网吧办理会员并充值了200元上网费。网吧又额外赠送了230元上网费,卡内尚有余额390元。现网吧要拆迁,却拒绝退还剩余的上网费。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工作人员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的清租公告中了解到,该地址因福州地铁四号线工业路站建设需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北大门两侧房屋均列入征收范围,需在3月9日前清租完毕。消费者投诉日期距离拆迁期限仅三天,不可能将卡内余额全部消费完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收款”,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应给予办理退款。经协商,商家同意扣除额外赠送的230元上网费后,将剩余上网费退还给林先生。

(唐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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