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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所无营业执照 美容“医生”无从业资格 2018-01-15 13:29:48  来源:

漳州美容被“毁容”一案,美容院被判赔18万

自从在美容院打了一针“水光针”,漳州市消费者曾女士的脸部开始疯狂长痘,还出现溃疡,脸部肌肉也麻木萎缩,致使左边脸部歪斜,甚至“笑不起来了”。

日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美容不成反被毁容的案件:判决“翌芙莱”美容院负责人张某赔偿原告曾女士包括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合计183231元。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2016年8月,曾女士前往被告张某所在的“翌芙莱”美容院进行祛痘美容,在祛痘美容过程中实施“水光针”疗程,并添加少量肉毒素。

张某实施的美容诊疗,不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曾女士脸部出现面肌萎缩、左侧口角流涎、张口轻度受限等严重的不良反应。经医院诊断为:左侧面肌损害。

事发后,曾女士一直与美容院交涉赔偿事宜而未果,最终将涉事的“翌芙莱”美容店负责人张某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所经营的美容院并没有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也没有取得相关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等从业证件。

经芗城区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论为“难以排除被鉴定人曾某的面部情况与注射‘水光针’存在关联性”。而被告并未举证其具有资质,也未提供“肉毒素”的批准文号,且美容机构对鉴定的结果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予以推翻。综上,美容机构在实施美容服务时具有过错,最终该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当下,随着整形美容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爱美人士投身其中,但失败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我省另一消费者方女士也在私人美容会所接受了“注射除皱”,但手术后非但没有等来变美的结果,眼角反而肿痛难忍,不得不向公司请假休养。谁料想,休息两周之后丝毫没有恢复迹象。日复一日,没等来恢复的迹象,却等到了公司的解约通知。方女士这下急了,也才反应过来自己是上当受骗了,随即去会所讨说法,拿回了2万元手术费用,但对方不做赔偿。无奈之下,方女士将会所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私人美容会所隐瞒自身经营范围违规对方女士进行手术,对其造成了人身损害,故判决会所赔偿方女士各项损失共5.6万元。

目前市面中存在部分仅有生活美容资质的美容机构超越其经营范围开展医疗美容业务,并从国外聘请所谓知名专家操作手术,因用药等方面的问题可能会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消费者一定要选择购买正规机构的相关美容服务并看清医师资质,如需进行手术,务必事先要求美容机构明确告知手术风险,三思而后行。

(记者 朱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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