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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用“打胎药” 小心大出血 2017-11-08 15:34:18  来源:

福州9月查处13起私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

意外怀孕,找个小店买点药偷偷解决掉,有些人会作出这样的选择。从福州市市场监管局10月1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便可略见一斑——9月处罚的5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中,竟有13件与私售终止妊娠药品有关!

终止妊娠的药品,主要是指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两种药品联合使用,可以终止49天内的妊娠。在一些人看来,使用药物流产“像来月经一样,流几天血就完事了”,而且价格低廉,创伤不大,使用方便,便于保密,因而将其作为流产时的首选。

然而,私下使用流产药物其实暗藏风险。今年1月,连云港一名20岁女孩便因意外怀孕到药房买了“打胎药”,在家自行服用,结果后期发生剧烈腹痛和大出血,被紧急送到医院。

医生发现,女孩是因为药流不净,残留在宫腔里的胚胎引起了宫内感染和出血,若非就诊及时,后果难以设想。

妇产科专家指出,虽说很多人服用流产药物后可以顺利终止妊娠,但不成功的情况也很多见,临床上因自行服用流产药物造成二次手术、细菌感染甚至大出血危及生命的情况屡见不鲜。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处何震处长也表示,国家对终止妊娠药品有严格的管制,一方面是配合卫计委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以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政策,一方面是出于安全考虑,避免私自使用药物流产危及女性的生命安全。

事实上,通过不正规渠道购买的药物进一步加大了流产风险。记者在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披露的处罚案件中发现,多起案件当事人所售流产药物,是从“药贩子”“上门推销者”“不知名的业务员”或者不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购得,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一位监管人士告诉记者,使用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终止早孕,必须持医生处方购药,并在医生监管下在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的单位使用,而这些非法售卖流产药物的当事人,除了不具备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的小诊所、小药店,还有很多是服装店、食杂店……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林医生告诉记者,药物流产适用于孕期49天内,药流需要3-5天,如果其间发生药流不全或其他并发症导致大出血,则要进行第二次清宫术。据介绍,临床上至少有25%的女性会出现药流不全的情况,需要进行进一步手术。

同时,米非司酮片还有很多使用禁忌,比如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女性;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的女性,如青光眼、哮喘及对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等;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的女性,年龄超过35岁的吸烟妇女,等等。

专家提醒,女性意外怀孕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进行正规检查后,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适合的流产方式,把流产对身体的伤害降到最低;如果选择药物流产,万万不可私自买药服用,应该到正规医院在医务人员严密观察下进行,直到医生观察到胎囊排出才能判定药流完成。

专家还强调,流产后即使恢复得再好,仍然会造成子宫内膜薄厚不均,宫腔感染,内分泌失调,甚至导致不孕等严重的并发症,“因此,女性如果没有生育计划,就要采取科学避孕措施,避免多次流产。”

(记者 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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