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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设集中监管仓63个,检验消毒进口冷链食品3.7万吨 2021-02-03 10:57:50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记者 王莉兰)近一段时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优化防控策略,因时制宜出台防控措施,快速处置突发疫情风险,强化“人”“物”同防,全力以赴做好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餐饮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据了解,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

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主责。一是加强工作部署。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年1月11日上午,召开省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67次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1月11日,组织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第67次会议措施;1月14日,制定印发工作专班贯彻实施第67次会议精神工作方案。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组织人员前往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平潭等地督查指导,严而又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履行专班召集人职责,牵头于2020年11月23日成立专班,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检测、全面消毒、全面追溯”的要求,严防死守“四道关口”:

集中监管关。与商务部门联合推动相关设区市(县、区)布局建立集中监管仓。截至今年1月20日,全省集中监管仓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已全覆盖,共建设63个,检验消毒进口冷链食品3.7万吨,检测发现31批次食品包装呈阳性。

市场流通关。目前,全省冷库共9224个,仓储能力约313万吨,涉进口冷链食品冷库2257个。去年10月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09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3.57万户次,检查冷库1.63万个次。

零售消费关。2020年11月底,与省商务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文件,规范餐饮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四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追溯凭证)齐全,方可入库、投用、销售。

人员防护关。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指导企业强化从业人员防护,落实员工健康管理措施,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配合做好“适时抽检”,一线从业者疫苗接种“应接尽接”,逐步构筑起免疫屏障。

截至1月20日,全省已处置涉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检测阳性事件54起(监管仓检测发现31起,其他检测发现11起,外省和上级部门通报12起);涉及的食品已全部追查处置,涉事外环境、运输车辆、冷库均已全部消杀,涉及人员健康监测均正常,未发生人员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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