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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6年无一次体检,福州信泰公司为何不肯承认工种? 2019-12-12 09:13:50  来源:海峡消费报

工作16年无一次体检,患尘肺病后想开劳动关系证明却遭拒——福州信泰公司为何不肯承认工种?

“今年来,我一次又一次从现居住地温州坐动车来福州,只是为了确认劳动关系和工种,实在是太累了。”日前,记者再一次见到了南平浦城人老林。老林告诉记者,在12月3日由闽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的调解会上,当事公司福州信泰塑胶制品公司的代表最后承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但不承认老林在公司工作期间从事的是废品粉碎工种,而说成是成品工种,并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

查出尘肺后想开劳动关系证明遭拒今年57岁的浦城人老林在福州信泰塑胶制品公司从事了16年粉尘工作,工作期间公司从未为他安排过体检。解除劳动合同后,今年2月老林在温州被查出疑似尘肺,须做职业病鉴定,却求助无门。在温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上记者看到“两肺弥漫性粟粒影,尘肺可能”等字句。医生建议“结合职业史及必要时去职业病鉴定机构鉴定”。今年3月10日,老林第一次从温州坐动车回到福州,想找原单位信泰塑胶制品公司要一张劳动关系证明却被拒绝。向劳动部门求助时,他被告知申诉已过两年时效。闽侯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有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记者注意到,老林手中持有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和原单位福州信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时间是2016年6月30日。合同内容为:双方于2005年9月19日签订了为期11年的劳动合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经济补偿22000元(补偿每年2000元,共计11年),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权利义务全面了结。 16年为何变成了11年?老林说,自己2000年进的公司,在2005年时曾离职18天,后又重新回厂工作。因此,公司在解除合同里扣去了前面5年。

工作16年从未体检过 “每天上班,我的鼻孔耳朵都有粉尘。”老林在福州信泰塑胶制品公司前后工作了16年,工种一直是废品粉碎、废品磨粉、造粒半成品、混合半成品,每天上班12个小时(每周休息一天),一天下来,全身都是白粉,戴着口罩也没用,鼻孔里耳朵里也都有粉尘。他告诉记者:“16年中我没有做过一次体检,现在生了病得了尘肺,需要公司开一张劳动关系证明才能做职业病鉴定,可公司就是不给我盖这个章。记者随老林前往位于闽侯荆溪镇厚屿村的福州信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李董事长及吴总经理(以下简称吴总)接受了采访。李董事长承认老林确实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但他又表示,公司目前的管理工作由吴总全权负责。对于老林的诉求,公司吴总认为,对于离开公司3年后才要求公司开具劳动关系证明一事,自己需要咨询下律师。那么,老林从事了16年的粉尘工种,公司为什么没有安排他和工友进行体检?对于记者提出的这个疑问,吴总和在场的李董均未正面回复。《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采访结束时,李董曾向记者表示:“放心,会解决这个事情。”吴总则称,让老林写下含有在公司工作时间和工种内容的劳动关系证明书,待咨询律师后再考虑盖章。此后,记者多次打电话给吴总想咨询后续结果,均无法联系上。

福州市总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在了解老林的遭遇后,福州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联系了记者,表示将为他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市总工会为老林提供法律援助的傅律师日前告诉记者,他已去过省职业病防治院,得知老林前后共做了两次CT检查,已经确诊为尘肺。记者从闽侯县人社局窗口了解到,老林的社保一共交了15年零两个月。目前,老林已将相关社保交纳及工资证明打印出来。 “目前福州信泰塑胶制品公司不承认老林在公司从事的是废品粉碎工种,但至今没有拿出证据证明。而老林的工友却能够证明老林从事的确是废品粉碎、废品磨粉等粉尘类工作。”傅律师表示,如果不承认老林的工种,当事公司负有举证的责任。傅律师还告诉记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对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的,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16年里,该公司从未给老林及其工友做相关体检,属于违法行为。” 老林能否顺利拿到劳动关系证明呢?本报将对此持续追踪报道。(记者 朱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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