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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吉农食品被罚32万 2018-06-14 15:55:09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记者 朱美芳)明明用的是进口的劣质植物原料油,却不按规定在外包装上显著标注,甚至故意作假。6月6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福建吉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用调和油案处理结果,没收该公司相关批次食用油并处罚款323572元。

今年4月,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报道,福建吉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食用油生产企业在食用油生产中通过添加廉价进口大豆油降低成本,对外谎称采用高比例高价的玉米油或橄榄油,企业虚假标示,偷工减料。

该公司董事长承认,净含量5L装的橄榄调和油,配料表里标称含有6%橄榄油,实际仅在3%至4%之间。

节目播出后,福州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出动,现场查封福建吉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产品,包括80箱不同的“香天下”花生调和油,并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行政处罚法》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130箱标签不符合规范的食用油,没收违法所得1652元,合并处以罚款3235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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