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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消费摔伤腿消协调解获赔偿 2018-04-12 13:34:34  来源:海峡消费报

节日期间,三五好友相邀小酌,酒毕再高歌几曲,本是人生乐事,不料却“乐极生悲”受伤骨折。近日,顺昌的雷先生就碰到这样的“糟心事”,幸好在消协的帮助下,KTV经营方赔偿了雷先生各项费用共计12000元。

原来,雷先生与朋友到娱乐城K歌。结束后正准备离开,不想在走道内因地板太滑与朋友郭先生双双摔倒,雷先生左脚踝三处骨折,只能住院治疗。雷先生认为自己受伤的直接原因是服务员拖地导致地面湿滑而引起的,要求娱乐城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多次交涉无果,遂投诉至顺昌县消费者协会。

消协受理投诉后,当即着手调查并组织调解。娱乐城经营者辩称,雷先生作为成年人未能控制自己的酒量也是原因之一。娱乐城还表示,造成伤情严重的原因是郭先生摔倒压在雷先生身上造成了二次伤害,认为雷先生与郭先生也负有部分责任。

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且郭先生的摔倒也是因为娱乐城通道地滑导致,造成雷先生的二次伤害的后果也应由娱乐场所承担。经过协商,娱乐城同意赔偿雷先生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2000元。

(官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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