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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视频造谣,被判九月刑期 2017-10-30 17:29:41  来源:
10部门联手整治食品安全谣言
   食品安全谣言花样翻新,国家的惩治措施越来越严厉。近日,江苏男子刘某、邓某因录制“喜多多椰果是塑胶做的,会吃死人”的谣言视频在网络上散布,给企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被晋江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一审各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造谣者被判刑9个月
    这段时长约1分52秒的视频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被当地两个公众号转载,阅读量分别达到9847人次、6137人次。喜多多公司因商品声誉受到损害、生产经营遭受严重负面影响向公安机关报案。
    晋江市场监管局对喜多多产品进行了抽检。经福建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喜多多椰果相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检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等16种塑化剂,所检总砷、铅、苯甲酸等项目均合格。
    据刘某交代,他是一名驾校教练,制作视频当日带学员去驾考,因图有趣、好玩,在招待所内制作该视频发布在微信群中。
    晋江法院认为,刘某、邓某主观上具有损害他人商品声誉的故意,客观上结伙捏造并利用互联网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品声誉,情节严重,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因此一审各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10部门联合发文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动态监测,及时组织辟谣,落实媒体抵制谣言的主体责任,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信息闭塞是谣言滋长的温床。为此,10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公开准确、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挤压谣言流传的空间,并要求新闻媒体、网站以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信息为依据,及时准确客观做好涉食品安全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
    网络为谣言插上翅膀,将曾经的“一传十、十传百”升级为“一传百,百传万”。对此,通知要求,今后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将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造谣者将被刑拘严惩
    若你以为个人随口编编谣言无所谓,那你当心了。按照10部门的要求,网络用户发布、转载食品安全不实信息,可能被警示、停止传输甚至关闭账号。
    而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记者 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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