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生产代用茶 厦门一茶厂被查处
2017-10-30 17:25:58 来源:
近日,厦门市新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某茶叶生产企业进行食品生产许可整改复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无证生产代用茶的行为。
在该茶叶生产企业的员工餐厅门口,一股刺鼻的香精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按照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茶叶是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
执法人员打开员工餐厅大门,十来平方米的房间被包装机械、茶叶塞满了,一旁角落里还存放着几桶已经打开未使用完的香精,现场几名工人正在包装代用茶。经调查,该企业并未取得代用茶的生产许可,而且在生产过程中还涉嫌违法使用香精。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该茶企主营出口业务,近期由于公司订单不多,企业负责人便动起了歪脑筋,在未取得代用茶生产资质的情况下进行违法生产。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采用类似茶叶的饮用方式(通过泡、煮等方式来饮用)的一类产品的俗称,是茶叶代用品,分为叶类、花类、果类和根茎类,苦丁茶、菊花茶、胖大海等均属于代用茶。
(刘启国 林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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