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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三篇文章 实践“四种形态” 2017-10-30 17:35:52  来源:
省工商局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化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也是纪检部门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坚持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开展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变”“立”“控”三篇文章,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化,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2016年6月至今,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累计用各种方式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4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39人次,占80%;第二种形态7人次,占14%;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6%;第四种形态0人次。
  做好“变”字文章,努力营造有利于“四种形态”落实的思想认同
  引导纪检组干部主动“思变”,主动重新定位目标,转变理念思路,努力把“违纪苗头”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
  紧密依靠驻在部门党组、机关党委的力量,利用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督促省工商局建立起党组牵头推动、机关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的“三层联动”宣教格局,逐步在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心中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红脸出汗是最大爱护”的思想认同。
  做好“立”字文章,始终坚持把健全制度机制抓紧抓实
  规范约谈提醒制度,督促出台《省工商局廉洁谈话提醒实施方案》。实行函询回复党组织负责人分级签字背书制度,提升函询回复工作的严肃性。健全纪检组与党组、机关纪委协商协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纪检组与党组沟通协商、纪检组与机关纪委协作工作机制,为实现抓早抓小、挺纪于前奠定良好基础。
  做好“控”字文章,高度注重监督方法创新,努力做到监督全天候、无盲区
  重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构建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的信访举报网络,及时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走好监督执纪问责“第一里路”。多种方式拓宽监督“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及时组织处理。
  督促省工商局各党支部深入查摆商事制度改革后廉政风险点的变化情况,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与改革相适应的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廉政风险的精准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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